桃園市政府法務局統計,112年下半年房屋類消費爭議案件高達523件,為落實保障消費者權益,法務局消保官主動邀集本市轄內從事不動產建築及代銷之企業經營者到府座談,並聯合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加強對於預售屋買賣契約查察,經統計,113年上半年度桃市房屋類消費爭議案件數業已下降3成3。 為持續擴大了解建商對「平均地權條例」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遵循狀況,法務局攜手地政局將於113年8月1日至11月30日間,鎖定本市預售屋房市交易熱區,啟動為期4個月之預售屋聯合稽查,以營造良好之房市交易環境。 法務局表示,預售屋相關圖說、全區各戶之主建物、附屬建物與共有部分之面積及共有部分之分攤比例,以及交易雙方之權利義務定型化契約等皆為影響消費者購屋決定之重要交易資訊,建商應以書面提供予購屋人審閱,始能審慎評估。提醒消費者,購買預售屋前應注意該建案是否已取得建造執照,且於簽約前應善用5日之契約審閱期,逐點核對契約內容是否與「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容相符。倘遇契約內容不合規定之建案,應請建商改正或拒絕簽約,才能避免風險。若有購屋消費爭議,則可於上班時間撥打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諮詢與申訴,會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聯絡人:桃園市政府法務局消保官 彭新澍、馮郁琇 電話:(03)3322101分機5707、57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