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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口罩應選擇具有防疫效能口罩或購買實名制口罩 共同配合防疫新生活

  • 發布單位:消費者保護室
  • 資料提供單位:法務局

因COVID-19疫情趨緩,一般醫用口罩及外科手術口罩於109年6月1日解禁,可自由買賣。市面上口罩品牌、樣式及設計不同,價格亦不同,建議民眾選擇具有防疫效能之口罩,或購買實名制口罩,共同配合防疫新生活。
桃園市政府法務局消保官於日前訪查市面上口罩銷售情形,計訪查家樂福中壢店、全聯內壢長春店、桃園愛買、屈臣氏縣府店、全家超商市府店及統一超商新桃府店等6家店共9款口罩,其中5片/79元、7片/79元、30片/199元,尚有存貨,另亦有50片/250元之口罩,但因價格與實名制口罩相同,已售完,且店家表示不確定進貨日期。
桃園市政府法務局周春櫻局長表示,一般醫用口罩及外科手術口罩仍屬刑法第251條第1項第3款經行政院公告之生活必需用品,不得有囤積居奇哄抬物價行為;業者亦不得有合意或共同調漲口罩價格等聯合行為。若發現有哄抬口罩價格情形,將移檢警機關或公平交易委員會查處。民眾若有消費問題,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諮詢。
新聞聯絡人:桃園市政府法務局消保官邱玉霞 (03)3322101#5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