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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刮罐奶粉食品應注意是否依規定標示食品資訊 以確保自身權益

  • 發布單位:消費者保護室
  • 資料提供單位:法務局

據近日新聞媒體報導,有業者販售刮罐奶粉食品,並聲明系爭食品「一律去除店家記號和批號,可以接受才下單」。惟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其施行細則、食品及其相關產品追溯追蹤系統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食品批號係為識別、追蹤特定食品之重要消費資訊,提醒消費者在購買食品前,應注意是否依規定標示相關食品資訊,以維護自身權益。如有消費問題,可於上班時間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洽詢。

新聞聯絡人:桃園市政府法務局主任消費者保護官李大鵬
電話:(03)3322101分機5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