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法務局為了提升調解業務的品質及成效,並增添調解課程內容的多樣性,今(114)年特別與本市各區公所協力合作,分區籌劃辦理共計4場次調解業務分區研習會,前3場次已分別於中壢區、桃園區及平鎮區辦理完成,今(17)日在市府地下2樓大禮堂舉辦第4場次研習會,到場參與者包含本市各區調解委員會委員、秘書、幹事及各界專家先進,參與人數達到300人以上,活動盛況空前、圓滿落幕。
主辦機關法務局表示,為了加強偵查中案件轉介調解業務之橫向聯繫,並增進本市各區調解委員會委員、秘書、幹事與其他參訓學員,對於調解相關民刑事法令的理解及調解書送法院核定程序的注意事項,以強化其自身專業知能及實務經驗,特別邀請到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白惠淑主任檢察官及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張永輝庭長擔任講座,分別講授「高效能調解的七大重點解析」、「法院辦理調解事件核定實務及常見不予核定之理由」等課程,內容深入淺出、生動而有趣。講座們透過清晰有條理的說明,搭配實際案例剖析與互動問答方式,引導學員掌握調解關鍵要領,課程兼具理論深度與實務應用,獲得學員們廣大迴響與正面回饋。
法務局賴局長指出,本次研習會課程旨在培育更多具備調解專業知識及實務經驗的調解人才,透過專題演講、案例分享、意見交流及問題討論等形式,共同探索提升調解業務的品質及成效。本次研習會的成功,得益於調解委員、各方專業人士、法學先進積極參與及支持,讓研習會得以圓滿順利完成,相信通過本次研習會的學習和交流,各位與會者能進一步提升關於調解業務的專業知識及基礎能力,為地方和諧提供更加堅實的支持和保障。
最後賴局長更強調,調解制度是我國重要的替代性紛爭解決機制,有效運用調解程序不僅能減輕訴訟負擔,更可促進社會和諧,實踐以民為本的法治精神。法務局未來將持續結合各方資源,辦理多元化的教育訓練活動,深化基層法治服務能量,落實調解制度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