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法務局提醒消費者,「貝兒絲樂園」桃園館預計於114年4月27日結束營業,場館將僅存板橋館及台中米平方館,桃園市政府法務局消保官(下稱消保官)除督促業者退費方案應公平合理外,因業者官網仍持續發行推銷「9600元暢玩會員卡」及「3900元貝兒絲樂園會員卡」,消保官也提醒消費者如欲申辦業者暢玩卡或會員卡應注意自身權益。
法務局說明,貝兒絲樂園為登記於新北市之霈一國際有限公司所經營,有消費者因桃園館即將結束營業,辦理儲值卡退費惟金額顯不合理,有損消費者權益,消保官遂函請業者於4月15日前書面說明。業者回復係依好友卡使用須知記載之辦理退卡方式處理。若消費者退卡,即不適用卡友優惠,並須扣除卡片已使用優惠及贈品(點),再以非卡友票價格(含餐點)計算。且桃園館租約到期,不影響消費者使用卡片之權益,仍可至其他場館使用。惟購買桃園館好友卡之消費者,仍欲退費之處理方式與竹北館及高雄大立館相同,以最後一筆儲值於桃園館結束營業日回推半年內所儲值者,扣除已使用贈品價值,再以卡友價計算已使用門票及餐點費用退費餘額。若儲值日回推為半年以上、未滿1年者,會先扣除已使用贈品價值,再以非卡友價打8折計算已使用門票及餐點費用後退還餘額,已優於原退費規則之計算方式。
法務局指出,經統計截至4月15日已受理11件消費申訴,申訴內容多認為業者退費金額不合理等。消保官提醒消費者,儲值卡尚有餘額者請儘速使用完畢,另欲購買「9600元暢玩會員卡」及「3900元貝兒絲樂園會員卡」,應審慎考量實際使用需求、卡友權益規則及業者所餘其他場館後續之經營狀況,以維護自身權益。若有消費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撥打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諮詢與申訴,會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聯絡人:桃園市政府法務局消保官馮郁琇
電話:(03)3322101分機5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