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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直轄市法制及行政救濟業務研討會

  • 發布單位:法務局

111年度直轄市法制及行政救濟業務研討會紀要

本局與其他直轄市政府法務(制)機關共同舉辦之「111年度直轄市法制及行政救濟業務研討會」,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因素,採取實體及線上研討會雙軌方式舉辦,並在各項完善防疫措施下,業於111年3月3日及4日,在高雄市政府公務人力發展中心3樓多功能視聽中心圓滿辦理完成。

本次研討會由高雄市政府法制局策籌辦理,邀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陳春生名譽教授以「論我國大法官釋憲制度與人民基本權利保障」進行專題演講。其他研討議題涵蓋「國際大流行下防疫措施合法性之探討」、「『波特船』海釣與法律管制」、「從六輕與橋頭國小許厝分校案看環境整體不正義」、「責罰相當原則之探討」、「環境保護下行為責任主體的再界定思考逕以汽車駕駛人(所有人)為廢清法第27條裁罰主體之可能性」及「行為形式選擇自由與行為形式併用禁止原則以臺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第1項第9款及第14條為例」,並由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林三欽教授、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羅承宗所長、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林春元副教授、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黃俊杰特聘教授、東吳大學法學院暨法律學系宮文祥副教授、政治大學法學院吳秦雯副教授、政治大學法學院詹鎮榮教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楊坤樵法官、臺北教育大學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呂理翔助理教授、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洪偉勝助理教授、高雄科技大學博雅教育中心李孝悌助理教授、中山大學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李仲軒助理教授、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張永明教授、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曾昭愷檢察官、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張文郁教授、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黃奕超法官、台灣大學法律系林明鏘教授、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林倖如副教授分別擔任報告人及與談人,進行學術界與實務之對話,議題切合實務執行困境,獲得與會者之熱烈迴響,更激盪出不同思考方向,對於地方法制之精進及相關業務之執行與推動帶來極大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