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檢具國家賠償請求書、委任書(未委任代理人者免附)、損害證據,郵寄或逕送至賠償義務機關辦理。 二、本府入口網站https://www.tycg.gov.tw/ch/-便民服務-桃園網路e指通-搜尋申辦項目「國家賠償」,提供國家賠償請求書、相關書表範例、作業流程圖、申請說明等資料,供民眾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