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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府消保官聯合衛生局人員抽查中秋節商品禮盒 食品標示全數合格

  • 發布單位:消費者保護室
  • 資料提供單位:法務局

中秋節是親人團聚之重要傳統節日,企業經營者相應推出各種應景之月餅及食品等商品禮盒供消費者挑選,桃園市政府法務局呼籲民眾選購應景禮品時,選購前詳細閱讀標示,瞭解產品內容物、原產地(國)及效期等,避免影響自身消費權益。
為守護消費者權益,桃園市政府法務局消保官聯合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人員於112年9月12日至本市桃園區及中壢區各4處販售通路,共查核19項食品類商品禮盒外包裝之食品標示內容及價格標示,稽查結果如下:
一、馬可先生第二股份有限公司:
抽查月餅&雜糧酥&豆塔&餅乾禮盒及夏威夷豆塔12入禮盒,現場標示價格,食品標示合格。
二、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同德分公司:
抽查店內歐藝烘培有限公司之綠豆椪6入禮盒,現場標示價格,食品標示合格。
三、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分公司:
(一)抽查該公司內御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吉荔柚香禮盒及金磚荔月禮盒,現場標示價格,食品標示合格。
(二)抽查該公司內泉利米香食品有限公司之流星米月餅禮盒,現場標示價格,食品標示合格。
(三)抽查該公司內製造商香港八珍國際有限公司(進口商居庸國際有限公司)之迷你金莎奶黃月餅禮盒,現場標示價格,食品標示合格。
四、素寶齋食品行:
抽查該行肚臍餅禮盒及水果酥禮盒,現場標示價格,食品標示合格。
五、太平洋崇光百貨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分公司:
(一)抽查該公司內奇華股份有限公司之奶皇迎月禮盒、鮮果Q心及御品Q心禮盒,現場標示價格,食品標示合格。
(二)抽查該公司內禾沐生活有限公司之粉紅小豬焦糖牛奶包及草莓瑞士捲鮮乳造型饅頭之禮盒,現場標示價格,食品標示合格。
六、郭元益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分公司:
抽查該公司之經典蛋黃酥及秋益濃禮盒,現場標示價格,食品標示合格。
七、台灣伊莎貝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壢中正店:
抽查該店之花好月圓及月之淡雅禮盒,現場標示價格,食品標示合格。
八、家福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分公司:
抽查該公司內佳德糕餅有限公司之佳德鳳梨酥12入禮盒,現場標示價格,食品標示合格。
消保官提醒,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食品及食品原料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品名、內容物名稱、淨重、容量或數量、食品添加物名稱、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原產地(國)、有效日期、營養標示等事項。消費者購買各種食品類商品禮盒須注意前揭食品標示內容,亦請一併注意食品是否有標示價格,讓自己買的安心。
另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食品標示諮詢服務平台之說明,散裝食品之標示,具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食品販賣業者販售散裝食品應標示品名及原產地(國),未具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食品販賣業者(即所有的食品販賣業者),應標示原產地(國)。又前店後廠現場烘焙之食品,倘有網路、他址分店等擴大銷售情形者,亦應依產品之包裝態樣依相關規定標示之。消保官並提醒,業者對於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供消費者運用,以維護其安全與權益。若有消費問題,可於上班時間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諮詢。
聯絡人:桃園市政府法務局消保官謝青如
電話:(03)3322101分機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