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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業者以訂房契約書代替禮券進行販售,恐有危害消費者權益

  • 發布單位:消費者保護室
  • 資料提供單位:法務局

桃園市政府法務局消保官提醒消費者,位於南投縣之悠閒渡假民宿於112年2月26日世貿一館「2023台北旅展(春季展)」販售「悠閒渡假民宿」與「想威商務汽車旅館」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書,臺北市政府受理消費者消費爭議案件發現,其訂房契約上所載訂約日期、審閱日期、入住日期等均填寫110年2月23日至25日,致消費者無法於契約預定住宿日前主張解約,且亦未記載履約保障機制,並登載不實契約資訊等情,經該民宿主管機關南投縣政府查明民宿業者已違反「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與規避適用「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訂房契約書代替禮券進行販售,恐有危害消費者權益之虞,已要求「悠閒渡假民宿」限期改善,若本市民眾發現該業者於參展期間有類似情事,應避免購買,並得向本府消保官檢舉查辦,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消保官另表示,若消費者當時使用信用卡消費,卻無法入住使用,可向信用卡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另提醒消費者,爭議款有申請期限,且各家銀行所需資料不盡相同,建議向發卡銀行洽詢。若有消費問題,可於上班時間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諮詢。

聯絡人:桃園市政府法務局消保官馮郁琇
電話:(03)3322101分機5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