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忠貞市場越南法國麵包食品中毒事件受害消費者請儘速申請損害賠償

  • 發布單位:消費者保護室
  • 資料提供單位:法務局

有關消費者於112年8月2日及3日購買中壢區忠貞市場內某攤商製售之越南法國麵包,食用後因沙門氏桿菌出現身體不適情形,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截至112年8月11日受理5百餘人通報症狀,桃園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受理申訴案件計46件,受害消費者若欲請求損害賠償,可檢附證明文件向允揚保險公證人有限公司提出申請。
桃園市政府法務局偕同衛生局於8月14日與麵包攤商商議本件損害賠償事宜,該攤商表示委由允揚保險公證人有限公司統籌處理全部賠償事宜,確認賠償範圍包括購買麵包之費用、醫療費用、工作損失及精神慰撫金等。
法務局提醒因食用該攤商製售之越南法國麵包而食品中毒之受害消費者,如欲請求損害賠償,須說明購買日期及購買金額,並依請求內容準備診斷證明書、醫療相關費用單據正本等文件,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43條第1項規定直接聯絡允揚保險公證人有限公司。(聯絡電話:張淑珍 (02)27077996分機117、林胤廷分機118、陳以筑分機123;電子郵件:張淑珍 wins.bobo@gmail.com 、林胤廷 vipfang@gmail.com;公司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8號11樓。)
另外,消費者亦得向桃園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起申訴。若有消費問題,可於上班時間撥打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諮詢。

新聞聯絡人:桃園市政府法務局消保官馮郁琇
電話:(03)3322101分機5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