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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卡分期」有陷阱,請消費者注意辦理風險

  • 發布單位:消費者保護室
  • 資料提供單位:法務局

桃園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表示,近來常有代辦貸款業者引導消費者透過網購平臺業者與融資公司合作推出之「無卡分期」購物方案,主打無信用卡也能分期購買高價手機,再針對急缺現金之消費者以「換現金」手法,低價收購手機,消費者除了以手機貸款管道取得的款項剩下約7成外,所負擔的利息費用也高得嚇人。
李姓消費者向桃園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其於112年6月在臉書看到貸款廣告,加代辦公司業務人員Line私下聊後,旋即透過分期付款購物網站無卡分期購買高價手機【空機價;新臺幣(下同)35,400元】,再將手機由代辦公司收購「換現金」。但代辦公司業務人員未說明貸款金額,只說無代辦及對保等費用。嗣手機業務人員將手機直接交給代辦公司業務人員後,有撥款2萬元到帳戶,但看到分期付款申請書暨約定書記載每期繳款金額為3,464元,期數為18期,商品總金額為62,352元,與自己實際取得的金額差距太大。
桃園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表示,「無卡分期」可能是企業經營者為提升無力購買者之慾望,與民間資融公司合作,透過資金借貸或債權讓與之方式,讓消費者於購買後得以分期付款方式向民間資融公司繳款。另觀察網路上如雨後春筍般的代辦貸款業者,標榜「無工作也能貸款」,可發現大部分都是急缺現金或社會歷練不足的年輕朋友在接觸。因此呼籲消費者於交易前,注意該商品市價與貸款分期期數、每期金額及總貸款金額之差額,並衡量自身還款能力及選擇適當的期數與金額,以免事後衍生消費爭議。若有消費問題,可於上班時間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諮詢。
新聞聯絡人:桃園市政府法務局消保官馮郁琇
電話:(03)3322101分機5719